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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北京巡游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费

时间:2018-07-31 12:28:29  来源:玩车趣  作者:

    北京市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三年后,又一次对该费用进行了调整。

    2018年7月30日,北京市发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京发改[2018]1542号),该函明确,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对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车)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每运次加收1元。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为积极应对燃油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2013年本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制定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以3个月为1个周期,周期内油价(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以此次调整为例,2015年1月15日取消燃油附加费以来,本市经过13个调价测算周期,各周期内平均油价分别为:6.10元/升、6.54元/升、6.03元/升、5.78元/升、5.56元/升、5.87元/升、5.92元/升、6.21元/升、6.47元/升、6.25元/升、6.22元/升、6.68元/升和6.88元/升。与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起始期油价6.07元/升(2015年取消燃油附加费时的油价)相比,变动水平分别为:0.03元/升、0.47元/升、0.04元/升、0.29元/升、0.51元/升、0.2元/升、0.15元/升、0.14元/升、0.4元/升、0.18元/升、0.15元/升、0.61元/升、0.81元/升。

    2018年8月1日起,本市巡游出租车开始加收每运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考虑到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直接通过计价器打印在发票上,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需分批对全市6.1万辆巡游车计价器进行调整,约需1周左右,预计8月8日起全部巡游车完成计价器调整。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下一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编辑:布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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