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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分时租赁细则 需标配人脸识别装置

时间:2018-06-15 11:20:17  来源:玩车趣  作者:

    2018年6月12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中提到,上海市将针对分时租赁(亦被称为“共享汽车”)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办法,要求从事分时租赁经营活动的车辆必须安装人脸识别装置、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等设备,规范车辆要求,并对承租人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该细则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止。

    此次上海市出台的分时租赁细则,对分时租赁的各方面标准都提出了具体标准和建议,显示了对于分时租赁这种共享汽车模式的支持,并进一步明确了分时租赁的定义:“是指经营者使用符合要求的小微型车辆,通过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技术手段,以分钟或小时为计价单位,租借给承租人使用并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模式”。

    其中,对从事分时租赁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9座及以下小微型纯电动载客汽车;

    2、安装人脸识别装置;

    3、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

    4、符合客运服务规范对车辆的其他要求。

    此外,细则中还提到了对运营车辆管理的具体建议,重点包括:

    1、建立完善租赁车辆技术档案,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2、租赁车辆车身应当设置统一标识,车内应当备有详尽的操作守则、应急救援等服务说明;

    3、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资格证件应当随车放置;

    4、支付结算方面鼓励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而在承租人方面,细则提到:

    1、承租人租赁车辆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信息,个人承租人和单位承租人委托的实际驾驶人应当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保证为本人驾驶车辆。

    2、驾驶租赁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事项;

    3、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车辆;

    4、保持车容整洁,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者屏蔽车载卫星定位等设施设备;

    5、不得在使用过程中将租赁车辆交由第三人驾驶,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分时租赁在国内已出现多年,但从企业普及度、用户接受度方面来看,分时租赁在国内仍处在早期阶段,属于共享出行的新模式。不过,在电动化、网联化、共享化的行业趋势下,分时租赁也许会在未来成为下一个出行热点。(编辑:布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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